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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 奇怪的新朋友
 这位仁兄一张脸长的尖嘴猴腮,如凹透镜一样稍往里面塌陷下去,而下巴和额头略向前突出,站起来时身子微弓,双臂下垂,长及膝盖,那姿势直如初中生物教科书中刚学会直立行走不久的类人猿一般,由于天气较热,他只穿了一条短,小腿一直连到大腿全被一片茸茸的卷覆盖,几乎看不见皮肤,我想天气变冷时候他也用不着穿保暖了,连前都有一小撮黑,甚是滑稽。不知道他祖上是不是普遍高寿之人,使得他们这一族的进化要比别人少了好几代。

 通常有的人都是较为壮硕的,像电视中一些外国佬一般便是这样。但这位仁兄显然不能以常规而论,他长得委实是有够枯瘦的,比起以前的我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,大腿如竹竿一般细长,前肋骨一清晰可见,可以去做生物老师的活骨架标本了。能长成这样也真够稀罕的了。

 不过他人倒是热心的,主动走上前来,先是抬手搔了一下后脑勺,我心中不由惊叹,这动作当真是深得猴子真髓,随后他眯着的小眼睛张开一条,咧嘴一笑,出两排尖利的牙齿,看得我有点心惊跳的。然后他伸出那只刚搔过头的手说:“你好,我叫郑向侯,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。”

 “真像侯?”我心里暗暗偷笑,真是人如其名,名不虚传。不过他那么热心友好让我大起好感,我也伸出手去,握了一下说:“我叫许逐,对,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。”

 郑向侯笑着说:“我知道你定会觉得我模样好笑,我们初中的同学都叫我“猴子”你叫我猴子就好了。”

 我一听之下登时肃然起镜,能这样勇于承认自己长相缺点的人并不多见,这也是一个聪明人,只要他一说出来,别人反不会就他这奇怪相貌再进行评头品足了。

 我点点头道:“和我一点的人都叫我臭虫的,你也可以这样叫我。”其实这样叫我的人不外吴丽丽和张可两人,人家这么坦诚,我自然也要以诚相待才是。

 猴子发出一声朗的大笑说:“既然我和你已是朋友,那我当然是叫你臭虫了,是么?”

 我也笑道:“没错没错,猴子你当真是一个有趣的人。”

 这时猴子上铺忽然轻盈地跳下一个人来,笑嘻嘻地说:“轮到我了,我叫李欣。”这名字有点像女孩子的,当我看到他时,更是吓了一跳,两个字:俊秀。实在是太俊秀了!我现在应该也是属于那种俊秀之人,但比起他来还是远远不如。红齿白,十指纤纤,肌肤欺霜赛雪,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之中,也没人皮肤比他好的。

 只不过他这俊秀二字之中“俊”和“秀”之比是2比8,10分容貌中倒有8分是“秀”占了的优势。比例严重失衡之下,让他看起来很有几分脂粉味,笑起来嘴角出两个小酒窝,更是“美丽”非凡。若是他穿上一身女装走上大街的话,我毫不怀疑他随时会遭到狼的扰。

 幸好他声音还算是正常的男声,否则的话我会以为他有一些女倾向。他左手还拿着一把镜子,显是刚刚在梳妆,头发是分毫不,衣服也是平平整整,没有一点褶皱,这是个爱美之人吧。

 我跟他介绍完自己,当我看到宿舍中最后一个新室友的时候,不由发出一阵强烈的感概,我们这宿舍的人实在是太有特色了,各有千秋。

 他和李欣是绝对的相反类型,李欣长得细腻,而他是长得犷,身高体型和张可都差不多,浓眉大眼,国字脸,手上一层厚茧,十指圆,最吸引人的是一身黝黑的皮肤,太黑了,甚至连他腿上的似乎还要比皮肤白上几分,若是他在暗一点的地方,我绝对觉察不出他的存在。

 他走到我面前,咧开大嘴一笑:“我叫秦豪,是安平镇中考上来的。”安平镇是距冰际市十多里远的一个小镇。

 他说话的时候出一排雪白的牙齿,其实他牙齿本不能用:“雪白”这两个字形容,不过他皮肤实在太黑,相比之下牙齿便显得洁白如玉了,以他那皮肤,即便是灰黄的牙齿,衬托起来看上去也是白的了。

 咧嘴一笑的时候,那脸上淳朴憨厚的笑容让人不由自主感觉他的确是发自内心的。这种人通常很单纯,你要他帮你做什么事的话,他定会全心全意为尽力为你做得最好,是一个值得信赖之人。

 李欣忽然在口道:“秦豪可勤快啊,一来就把宿舍清扫得一干二净的,门窗玻璃也都全檫过一遍。”

 秦豪不好意思地摸了一下头,不过他脸黑,倒也看不出是否红了。

 张可也向宿舍各个室友打过招呼,我发现冰际高中的宿舍比起14中来还有一个好处,宿舍后面还有一个阳台,阳台上有一个洗澡房,一个卫生间,这样的话就方便多了。

 许多生活用品学校已经统一准备好了,蚊帐,席子,桶,被子,枕头都有了,剩下要买的只是巾,洗发水,沐浴,卷纸,衣架等东西。

 待得整理好铺之后,已是中午时分了,开始感觉有些饿,近段时间我吃的是特别多,不知道冰际高中饭菜怎么样。

 饭堂就在半山鹅卵石小路的另一端,这是成怡告诉我的。我拖着张可来到饭堂,冰际高中的饭堂够大,共分三层,第一层是大众化的,价格也较为合理,二楼就比较高档一点了,有专门小炒的地方,一些家中宽裕一点的学生经常去二楼吃饭,考上冰际高中的学生家中有钱的不是少数,二楼也不显冷清,还有一些普通家庭的学生偶尔全宿舍聚餐的时候也会去上几回。而三楼是学校招待贵宾的地方了,不接待校内学生。

 我自是在一楼,张可的生活费完全足够每顿到二楼去,但他对吃的也不挑剔,而且喜欢热闹,也跟着我在一楼混,这也是我和张可这么的原因之一,因为他从不摆阔人架子。

 饭菜还算不错,味道比起14中的还要好上一些,饭堂内也比较清洁干净,一吃完饭,就有人把碗收走,把饭桌檫干净,这点我特别满意。不然满桌子的剩饭剩菜看着实在没胃口。

 吃后到饭堂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商店买了一些必须的日常用品,回到宿舍好好睡了一觉,晚上就要到教室上课了,今天晚上有班会。  M.ihE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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